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二)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各学科专业(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成绩基本计算方法

1. 复试成绩基本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翻译硕士复试成绩基本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一)×25%+专业课笔试成绩(二)×25%+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1)复试时有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教师人数+各位实践环节考核教师成绩之和/实践环节考核教师数)]/2

(2)复试时无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教师人数)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若某学科需要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须经过严密论证,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公布方可使用。

(二)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5%+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

(一)录取规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获得录取资格。各复试小组可根据以下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 原则上同一一级或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内的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比例不低于调剂考生录取比例。

2.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 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 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 复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 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录取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原单位。

5. 录取中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 近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 近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成绩未达60分的;

2. 复试笔试科目成绩未达60分的;

3. 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未达60分的;

4. 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未达60分的;

7. 其他加试科目成绩未达60分的;

8.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9. 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10. 未按规定参加所有复试项目的(包括体检)。

(三)关于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

1. 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但申请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2. 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日程安排

 

时间

内  容

备注

2月15日—3月1日

发布《初试成绩查询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初试自命题成绩,统考成绩由考试院复核,3月1日后反馈考生

3月上旬

修订《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上线情况提前做好调剂宣传、咨询工作

3月15日左右

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各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议

3月18—19日

发布《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于19日左右调剂前发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月20—24日

各学院网上调剂,确定调剂名单,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发布《复试命题通知》,各学院开展命题工作

3月25日

学院报送调剂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及面试场地、时间安排表等材料

3月26—28日

公布复试名单,报送笔试试题,做好笔试试题印制、保管工作,各学院进行复试准备工作

3月29日

复试考生来校报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同时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测试

3月30—31日

组织专业课笔试、加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巡视考场

4月1—2日

报送《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汇总表》(附件5)、笔试答题纸及其他相关评分记录表

4月3日后

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完成相应的确认手续

4月30日前

向招生考试院报送正式录取名单

5月上旬

配合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

5月下旬-6月

考生调档、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考生复试报名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各学院务必做好验证工作,认真填写《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报到验证记录表》(附件4)。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准考证;

2. 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一份;

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且拟录取后须提交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5.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一份,须档案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的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7. 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原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8.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等;

9.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还可提供各类相应材料,如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在资格审查时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备案。定向就业协议书及政审表的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的“招生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复试材料的使用

除学校要求必须报送的材料外,其他各类纸质、电子、音像等有关材料请各学院妥善保管至少一年,以备查阅。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1. 复试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若考生在复试的任何一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 参加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违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行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有违反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若是硕士研究生导师违反的,研究生院还将把违规情况上报校学位委员会,申请对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任何工作。

4. 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阅卷、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术科、加试等,必须实现复试全过程可再现、可追溯,音像资料学院至少保存一年备查。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研究生院将安排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对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进行监督。

2. 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进行复试。

3.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要加大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的信息公开力度。

八、其他

1. 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协助督促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将考试档案材料函调至我校。

2. 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的“招生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于公示结束前提交我校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3.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复试报到时到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4. 原则上要求一次性完成复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报学校审定后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略):

1.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单

2.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综合面试细则

3. 3.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综合面试表(含评分表、汇总表、记录表)

4. 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报到验证记录表

5. 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汇总表

6.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成绩单

7.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笔试(加试)科目考场记录单

8. 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通知书

9. 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学院拟调剂复试名单